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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工作报告
2020-11-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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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029日,固原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工作报告》,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花受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委托,向会议汇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推进检察监督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成效。

 近年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坐标,创新提出并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依托固原文化,突出固原特色,打造固原亮点”工作目标,秉持“求极致”的精神,坚持以“更加精准、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高质量检察监督自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对标,主动作为,紧跟全市新发展要求提供新发展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  保障服务固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固原的意见》和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保障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意见,因地制宜创新实践载体,着力推动检察监督工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坚持不懈在引领驱动检察工作更加紧密的融入大局、更加有效的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服务保障全市落实“三个着力”重点、聚焦“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贡献检察力量。工作理念创新和实践成效得到了区市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领导、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各位委员对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审议指出:“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从服务顺应大局要求,自觉担当起构建良好法治生态职责使命的具体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打造“绿色检察”品牌为抓手、为载体,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努力追求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理念新、措施实,成效好。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工作品牌意识,进一步强化“绿色检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契合力和支持力,努力在服务和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检察担当,做出检察贡献,树立起固原“绿色检察”聚焦大局、保障大局、服务大局的靓丽品牌。

樊百安检察长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工作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增强为党分忧、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自觉顺应服从大局、聚焦聚力保障大局,坚持不懈推进“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助推守好三条生命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构建“五美融合”发展新格局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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